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
行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出具的相
关承诺(深圳市深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处置事项及远尚互联网金融服务(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注销事项)的履行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2)。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