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24号”《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8,831,986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士利、徐光兵。
有关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祖成、张波
联系电话:0575-86176531
传真:0575-86096898
2.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士利、吴雪梅
联系电话:021-68886115、010-68530328
传真:010-68531378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