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新药业”)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控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京新控股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杭州方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方佑”)作为公司关联方,就相关事项做出了以下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京新药业
1、京新药业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未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京新控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
2、京新药业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出具《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
设,且将设立专项账户保管募集资金,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用于购买杭州方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物业资产。
二、京新控股
1、京新控股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均系京新控股合法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京新控股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出具《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购买物业资产款项用途的承诺》,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京新药业向子公司杭州方佑支付的购买物业资产款项专项用于该物业建设,杭州方佑已设立专项账户保管该款项,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将该款项用于认购京新药业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吕钢先生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均系京新控股合法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四、杭州方佑
杭州方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方,出具《关于<物业资产买卖合同>转让价款条款的承诺》,作出如下承诺:
京新药业受让本公司物业房产,双方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签订《物业资产买
卖合同》。合同第二条转让价款条款中关于交易价格调整机制约定如下:标的物业竣工验收交付后,京新药业将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其进行再次评估确认价值,如届时评估单价与本次成交单价变动差异不超过 10%(含 10%),则交易单价不做调整;如届时评估单价与本次成交单价变动差异超过 10%,最终交易单价由双方遵照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另行协商调整。
本公司针对上述条款承诺:若该物业竣工验收交付后,再次评估的评估价格高于交易价格,本公司将放弃主张调整交易价格的权利;如果再次评估的评估价
格低于交易价格,则将以新的评估价格为准,向京新药业支付评估价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