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10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征收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适应东台市城市发展规划,同时满足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供热用能需求,保障东台市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热电”)现有机组整体征收拆迁,并由
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更名为“协鑫
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异地投资新建燃煤背压热电联产项目。经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东台经开区管委会”)协商,双方就东
台热电现有机组征收安置事宜于 2021 年 3 月 9 日签署了《东台市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本次征收补偿金额为 34,99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房屋征收补偿事项,并授权经营层负责办理本次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事宜。本次交易尚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具体推进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
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东台经开区管委会因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工程,对东台热电座落于高新区红光村(居) 8 组号房屋进行征收。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25239.39 ㎡,合法土地使用面积 100666.7 ㎡。
2、依据相关规定,东台经开区管委会对东台热电的补偿及奖励包括房屋、土地、附属物、装修、设备补偿费,搬迁补助费、奖励及其它补偿等合计人民币34,990 万元。
3、本协议生效后 1 个月内东台经开区管委会支付 20%补偿款,新厂主设备
签订购买合同后支付 30%补偿款,新厂建成经项目整套启动验收委员验收通过后支付 30%补偿款,原厂全部停产经省能源局验收合格,完整交付东台经开区管委会后 20 个工作日内余款支付完毕。
三、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东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约定,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台热电收到首笔搬迁补偿款 6,998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台热电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 6,998 万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后续收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征收补偿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台热电生产经营仍在正常进行。上述房屋征收补偿款系按照协议约定收到的首笔 20%补偿款,将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最终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台热电与东台经开区管委会签署的《东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2、补偿款到账凭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