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 座 6层)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7,07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低于 25%;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2 年 5 月 9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8,266.00万股
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实际控制人胡霄云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股东南昌致合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诺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股东鼎盛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霄云、喻宜洋、高金文、梅英、高道
平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监事肖爱国、邓仁强、谢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
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4 月 26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及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基于良好的盈利能力、充裕的现金流,公司累计分红 48,280.00万元回报股东,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母公司仍留有未分配利润 26,316.79 万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十一、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及“十二、中介机构相关承诺”。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食品安全风险
1、行业风险
随着我国对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已成为食品类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发生的“三聚氰胺”、“塑化剂”等食品安全事件,对公司在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另外,虽然国家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但食品行业分支众多,企业数量庞大,难免存在部分企业不规范运作的情况,若某个食品子行业的个别企业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也将可能给乳制品行业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主营乳制品、乳饮料的生产销售,其中以低温乳制品、低温乳饮料为主,其销售收入占比在 85%左右。低温乳制品、低温乳饮料需低温冷链运输,从产品生产至最终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经历多道环节。
虽然公司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在历次市场抽检中,产品质量均符合要求,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但若未来因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因为其他原因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会对公司的品牌、信誉度、市场形象、产品销售等造成不利影响。
(二)奶牛养殖行业疫病风险
生鲜乳是公司重要的原材料之一,公司生产经营与提供生鲜乳的奶牛养殖行业密切相关。如果我国内地大规模爆发任何牛类疫病或公司自有牧场奶牛遭受疫病侵害,则可能导致公司的原料供应不足;同时,消费者可能会担心乳制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从而影响到乳制品的消费量。此外,还可能由此给公司奶牛生物资产带来减值的风险。因此,公司存在由于奶牛养殖行业发生疫病而导致公司原材料供应不足、产品消费量下降以及自有奶牛减值的风险。
(三)奶源不足风险
生鲜乳为公司的重要原材料之一,目前,公司主要通过自有牧场以及与规模较大的牧场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效地满足了公司对生鲜乳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自有牧场生鲜乳供应比例在 10%左右,公司主要通过从合作牧场采购生鲜乳以满足日常生产需求。为了增加自有牧场的供奶量,公司已对自有牧场进行了扩建,并逐步增加奶牛存栏数量,以提高自有奶源供应比例。同时,公司与大型牧场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奶源供应稳定。
但是,我国历史上曾因奶源不足而出现过“抢奶”现象,如果乳制品行业对生鲜乳的需求量超出有效供给量较多,短期内公司可能面临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的风险
生产方面,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复工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
学的通知》,公司及安徽阳光产品属于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不在延迟复工企业范围内。
生鲜乳供应方面,《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中规定:“三、不得拦截畜产品运输车辆。要推动将商品畜禽、禽蛋、生鲜乳等运输车辆纳入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协调办理交通通行证,解决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畜产品运得出生产一线、运得到消费一线,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现象”,疫情期间公司主要原材料生鲜乳供应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销售方面,公司主要通过送奶上户渠道销售产品,疫情期间受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的影响,对公司销售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公司2020年1季度产品销量下滑,使得公司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出现下降。随着疫情在国内得到有效的控制,社会秩序逐步恢复,2020年第二季度公司产品销量已逐步恢复正常,并在2020年下半年及2021年持续保持稳定,产品产量及产能利用率得到了有效地提升。
虽然疫情在我国已得到控制,社会秩序逐步恢复,但疫情影响尚未完全消除,若疫情出现反复,一方面,如公司主要销售区域爆发疫情,公司的销售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的供应商所在地区因疫情停产停工或交通运输受限,公司面临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亦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如发生其他不可抗力情形,使公司的商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亦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销售区域集中,公司品牌在全国范围内缺乏知名度
受冷链运输的限制,公司产品主要销售于江西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江西地区的收入占比90%以上,55%左右来自于南昌。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省外市场,目前公司产品已推广至湖南、安徽等周边省份。公司于2019年专门设立安徽阳光开拓安徽市场,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未来,随着公司销售市场的扩大,区域销售市场占比较高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稳定性带来的影响将逐步降低。
但是,区域销售市场占比较高仍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如果公司产品所覆盖的区域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做出相应调整,短期内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与全国性乳品企业如伊利股份、蒙牛乳业等相比,公司品牌在全国性市场上知名度较低,品牌影响力在全国市场范围内较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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