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1267 深市 汇绿生态


首页 公告 汇绿生态:汇绿生态审阅报告(2020-2021年1-9月)

汇绿生态:汇绿生态审阅报告(2020-2021年1-9月)

公告日期:2021-11-11

汇绿生态:汇绿生态审阅报告(2020-2021年1-9月) PDF查看PDF原文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的基本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16 年 6 月 2 日
由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177840339L 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2、历史沿革及股本情况

  (1)公司的前身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公司。公司系依据武汉市体改委于 1989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武体改[1989]30 号”文《市体改委关于组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的函复》的相关规定,于 1990 年 1 月 29 日成立的武汉市六渡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
的股本总额 2,419.20 万股。

  (2)1992 年 6 月,依据武汉市体改委于 1992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武体改[1992]123
号”文《市体改委关于同意武汉市六渡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的函复》,公司实施增资扩股 1,845.00 万股。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4,264.20 万股。同时更名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根据武汉市体改委于 1993 年 9 月 12 日出具的“武体改[1993]168 号”文《市体改
委关于同意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折股及调整股本结构的批复》,公司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并经江汉区国资办确认折为 737.80 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至为 5,002.00 万股。

  (4)依据武汉市体改委于 1996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武体改[1996]106 号”文《市体
改委关于同意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的批复》,公司更名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1997 年 9 月 3 日,根据“证监发字[1997]434 号”《关于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批复》,同意公司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并确认股本总额为
5,002.00 万股。1997 年 11 月 3 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股本总额为 5,002.00 万股,
证券简称“六渡桥”,证券代码“0765”。

  (6)1998 年 4 月 14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1997 年末股份总数 5,002.00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共送红股 2,000.80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7,002.80
万股。

  (7)1999 年 3 月 2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 1998 年末股份总数
7,002.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共送红股 2,801.12 万股。公司股份
总数增至 9,803.92 万股。

  (8)2000 年 3 月 30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 1999 年末股份总数
9,803.9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共送红股 2,941.176 万股;用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转增股本 1,960.784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14,705.88
万股。同时,公司更名为“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华信股份”。
  (9)2000 年 11 月 23 日,根据“证监公司字[2000]184 号”《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本次配股 847.66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15,553.54 万股。
  (10)2001 年 9 月 23 日,华信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股份总数
15,553.5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0.5 股,共送红股 777.68 万股;用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5 股,共转增股本 8,554.4474 万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
毕后,华信股份的股份总数增至 24,885.6652 万股。

  (11)根据“深证上[2004]8 号”《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以及“深证上[2005]61 号”《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
定》的相关规定,华信股份股票分别自 2004 年 3 月 22 日起暂停上市以及自 2005 年 7 月 4
日起终止上市。2005 年 9 月 5 日,华信股份股票开始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代办转让,证券
简称“华信 3”,证券代码“400038”。

  (12)2014 年 12 月 12 日,武汉市中院作出(2014)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 3-7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华信股份《重整计划》,终止华信股份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的
方案及各方具体商务谈判情况,华信股份、管理人与李晓明于 2015 年 3 月 6 日签署了《重
组框架协议》,约定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作为重组方有条件受让华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无偿让渡的 11,585.61 万股非流通股。根据《重组框
架协议》的总体约定,华信股份重组方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签署了《股份注入协议》,约定
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将汇绿园林 14.5280%的股份注入华信股份,该股份已
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实际过户完毕。2015 年 4 月 25 日,武汉市中院作出(2014)鄂武汉中
民商破字第 3-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13)2015 年 9 月 17 日,华信股份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组方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赠予协议>的议案》,华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如下:(1)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按各自持有的华信股份非流通股股份占其合计持有的非流通
股股份的比例向华信股份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赠予 2.5 股华信股份股票,共计 1,765.43
万股;(2)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将其合计持有的汇绿园林 12.8233%的股份赠予华信股份。
  (14)2016 年 4 月 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股转系统函
[2016]2657 号《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动确认的函》,对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申报文件予以确认。2016 年 5 月 9 日,华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完毕 。

  (15)华信股份与汇绿园林全体股东于 2015 年 8 月 3 日签署了《原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占款补偿协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签订上述协议的补充
协议,约定重组方将汇绿园林 16.0766%的股份赠予华信股份以解决华信集团及其关联方拖欠华信股份 16,410.23 万元的债务,且华信股份拟发行股份购买重组方所持汇绿园林56.5721%的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共涉及汇绿园林 72.6487%的股份。

  (16)2016 年 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16]272 号”《关
于核准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晓明、李晓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华信股份向汇绿园林原全体股东发行 451,143,348 股股票用于购买汇绿园林 56.5721%股
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00,000,000.00 股,并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业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6JNA40026 号《验资报告》”验证,以
及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7)2016 年 5 月 1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
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登记的函》,对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2016 年 5 月 18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
成,公司股本总额为 700,000,000 股。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70,000 万股。

  3、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本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 779-805 号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街道建设大道 1097 号长江伟业集团六楼
                                  本报告书共 122 页第 15 页


  4、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属于土木工程建筑行业,所处行业是具有多种产业特性的综合性行业,从产业链环节划分,业务包括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苗木种植和绿化养护。

  本集团的园林工程施工和绿化养护的具体经营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环境治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开发及工程施工;公共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工程咨询服务;园林苗木花卉的育种、种植、研发和销售;生态水景;土壤修复;小流域治理;对生态环境、园林绿化及高新技术行业投资;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集团的园林景观设计的具体经营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照明工程、道路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集团的苗木种植的具体经营内容包括:林业投资与开发,苗木种植、研发和销售等。
  本集团的园林景观设计的具体经营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的工程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

  5、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公司股东李晓明直接持有公司 32.69%的股份,同时李晓明持有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汇宁”)54.60%的股权并实际控制宁波汇宁,宁波汇宁持有公司 20.76%的股份,因此李晓明通过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合计持有公司 53.45%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公司控股股东李晓明,李晓明之兄李晓伟以及李晓明之配偶金小川为一致行动人。

  6、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01日决议批准报出。

  7、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因 2016 年度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汇绿园林股权构成反向购买,法律上母公司即本公司成为会计上的被收购方,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上母公司为汇绿园林。

                                  本报告书共 122 页第 16 页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及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以及“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