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
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矿业”、“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对大中矿业到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培训地点 内蒙古包头大中矿业会议室
培训主题 新《证券法》解读
培训讲师 王永杰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
参加培训人员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对最近一次修订的《证券法》进行了解读,主要介绍了相关规定的主要修订内容,并对违规减持及法律责任、短线交易及法律责任、内幕交易及法律责任、信息披露违规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
对证券法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永杰 陈新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