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62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中矿业”)拟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3)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于 2022 年 4 月底完成发行,并分别假设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全部转股或 2022 年 12 月末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
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完成时间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2,000.00 万元,未考虑扣除发行费
用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情况为准。
(5)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5.86 元/股(该初始转股价格系根
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日即2021 年12月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进行计算。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6)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未进行 2020 年度现
金分红,2021 年 9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
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508,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320.00 万元。假设公司 2022 年派
发现金股利与 2021 年实施时间一致且金额相等。2022 年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仅为基于测算目的的假设,不构成公司对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
(7)假设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①2021年、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②2021 年、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25%;③2021 年、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5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在预测公司 2021 及 2022 年末净资产时,考虑了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净额 181,524.79 万元。
(9)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10)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及利润分配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项目 2021年度/2021年12月 2022年10月31日 2022年10月31日
31日 全部转股 全部未转股
情景1: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
总股本(万股) 150,800.00 160,383.86 150,800.0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8,904.38 58,904.38 58,904.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59,576.43 59,576.43 59,576.43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39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 0.37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0% 13.25% 14.04%
情景2: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25%
总股本(万股) 150,800.00 160,383.86 150,800.0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3,630.48 92,038.09 92,038.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74,470.54 93,088.17 93,088.17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 0.61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 0.58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18% 19.35% 20.43%
情景3: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50%
总股本(万股) 150,800.00 160,383.86 150,800.0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8,356.57 132,534.86 132,534.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89,364.65 134,046.97 134,046.97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88 0.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0.84 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89% 25.97% 27.31%
注:上述计算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对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