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放弃在武汉云岭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岭光电”)本次增资中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并与公司沟通确认,认为本次不参与增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以及云岭光电经营现状而做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理念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乐 瑞: 杜国良: 胡立君: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