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3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航兴国际广场会
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送至每位董
事。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分别是李向春、郝广利、申晨、刘京津、蒋永、王润生,独立董事虞世全、朱丽梅、王新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向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半年报摘要和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丹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李向春先生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聘任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李丹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继续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李丹奇先生简历
李丹奇,男,1992年出生,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2015年9月—2017年10月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宁夏分公司,2017年10月—2019年5月就职于宁夏正和凤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今就职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具有中级经济师、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投资顾问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李丹奇与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