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1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国航世纪大厦办公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向春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984,680,34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1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55,474,98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729,205,3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7.11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285,941,19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7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285,941,19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093%。
2、公司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刘宁、高宪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李向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27,253,971 股。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27,453,584 股。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郝广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27,253,532 股。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申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27,382,442 股。
1.05.候选人:关于选举刘京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27,684,961 股。
1.06.候选人:关于选举徐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32,032,56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李向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28,514,812 股。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28,714,425 股。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郝广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28,514,373 股。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申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28,643,283 股。
1.05.候选人:关于选举刘京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28,945,802 股
1.06.候选人:关于选举徐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3,293,404 股。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怀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7,353,971股。
2.02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新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7,253,583股。
2.03 候选人:关于选举朱丽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30,448,03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怀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8,614,812股。
2.02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新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8,514,424股。
2.03 候选人:关于选举朱丽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31,708,874股。
议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关于选举尹成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8,533,381股。
3.02 候选人:关于选举高海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8,708,54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关于选举尹成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9,794,222股。
3.02 候选人:关于选举高海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9,969,383股。
审议结果:审议的议案 1、2、3 均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的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票获得通过,议案所列候选人均当选。
李向春先生、王润生先生、郝广利先生、申晨先生、刘京津先生、徐蓉女士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怀书先生、王新元先生、朱丽梅女士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尹成海先生、高海利先生当选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宁、高宪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