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3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徐金叶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徐金叶女士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详情请参见《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编号:2023-029)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丹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李向春先生建议,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丹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继续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任职生效后,李丹奇先生将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京津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李丹奇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与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意见关于八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李丹奇的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13323505023;0951-5968328
传真:0951-5969368 转 615;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 15 层
邮政编码:750002
电子邮箱:lidanqi@zhongyinrongye.com
四、备查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李丹奇先生简历
李丹奇,男,1992年出生,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2015年9月—2017年10月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宁夏分公司,2017年10月—2019年5月就职于宁夏正和凤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今就职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部。具有中级经济师、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投资顾问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李丹奇与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