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40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9 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的重整
申请。2021 年 6 月 29 日,金华中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
重整各项工作。截至目前,众泰汽车控股的八家各级子公司也已由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分别是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八家子公司”),其中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裁定受理重整,其余公司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八家子公司均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破产各项工作。
众泰汽车及八家子公司破产案将于 2021 年11 月9日上午 9时以网络会议方
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二)上午 9 时。
二、会议主要内容
本次会议主要包括债权人会议补充核查债权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等议程。
三、会议形式
众泰汽车及八家子公司协同召开债权人会议,采取分别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
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为便于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将采用“线下表决”和“线上表决”的方式进行。
具体参见管理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众泰汽车及八家子公司的债权人会议公告。
四、风险提示
1、金华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若顺利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其中原受理破产清算的子公司将转入重整,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后的相关子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若个别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该等公司将单独进行破产,即视为债权人自愿放弃参与协同重整而获得的股票、现金等偿债资源,同时该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众泰汽车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虽然经过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已确定重整投资人,但是仍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履行后续付款义务的可能,进而可能对公司重整进展造成影响。
5、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