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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泰:公司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09/30)

公告日期:2021-09-30

*ST众泰:公司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09/30)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3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6 月 9 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金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 07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
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
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公司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以来,每五个交易日均对外披露了
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
浙 07 破 13 号《决定书》,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公司的债权人
应当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定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午 9 时 00 分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司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公司关于破产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复函》及
(2021)浙 07 破 13 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准许公司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同时许可管理人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行为。具体内容
详见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6)。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上
午 9 时 00 分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6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截止时
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 17 时,表决通过《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和《管理人继
续执行职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有关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
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
-44.23 亿 元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等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金华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因触
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 等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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