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2-6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
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2 年 11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 8 份,实收董事表决票 8 份。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债权转让(回购)协议的议案》(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弘矿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弘矿业”)和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简
称“中弘投资”)拟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铁信托”)
签订《债权转让(回购)协议》(简称“协议”),中弘矿业将应收中
弘投资的债权 45,000 万元转让给中铁信托。中铁信托通过设立信托
计划募集资金以 45,000 万元的对价受让中弘矿业转让的该债权;中
弘矿业同意在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以溢价方式回购该等债权,回购期
限为自债权转让对价支付之日起 36 个月,其中 24 个月内年溢价率为
8.00%,第 25 个月起年溢价率调整为 10.00%,并支付一定比例的项
目管理费。
有关本次债权转让(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2
-65 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权回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弘矿业 45,000 万元债权溢
价回购及支付项目管理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2-66 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定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11:00 在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
街非中心 1 号院 25 号楼现场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