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数量为 4,61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2.89%,分三期行权;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2020 年 7 月 17 日;
4、授予人数:91 人;
5、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5.54 元/股;
6、本次激励计划期权有效期为 48 个月;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7 月 29 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华铁 JLC2,期权代码:03709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止。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0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相关内幕消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形。
4、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7 月 17 日
(二)授予数量:4,610.00 万份
(三)授予人数:91 人
(四)行权价格:5.54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六)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自激励对象
获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七)授予数量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授予时股本
权数量(万份) 权益数量的比例 总额比例
1 王承卫 副董事长 200 3.88% 0.13%
2 杨永林 董事兼总经理 200 3.88% 0.13%
3 石松山 董事 120 2.33% 0.08%
4 王颖 董事会秘书兼 120 2.33% 0.08%
副总经理
5 张璇 财务总监兼 120 2.33% 0.08%
副总经理
6 梁伟超 副总经理 120 2.33% 0.08%
7 韩文麟 董事兼 120 2.33% 0.08%
副总经理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3,610 70.10% 2.26%
(84 人)
预留 540 10.49% 0.34%
合计 5,150 100.00% 3.23%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八)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0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4.5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1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5.5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5 亿元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5.5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5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后续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2 人变为 91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保持
5,150.00 万份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4,650.00 万份调整为 4,610.00 万
份,预留授予部分由 500.00 万份调整为 540.00 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华铁 JLC2
2、期权代码:037098
3、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 年 7 月 29 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及核心骨干,充分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