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 春晖 公告编号:2011—001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1 月5 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发出了
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 年1 月7 日以现
场的方式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 人,实到董事7 人,廖
雁鸣董事、张挺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吴军董事、陈伟奇
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下述议
案进行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决议通过《关于与广东泰宝聚合
物有限公司签订<供应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将向泰宝公司采购半消光聚酯熔体、半消光聚酯切片及高粘聚酯切
片,作为公司生产原料之用。(详情见公司同日的《重大采购合同公告》,公告编
号:2011-002)。
2、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决议通过《关于与广东泰宝聚合
物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土地)的议案》
公司拟向泰宝公司出租安装燃煤炉设备的土地,租赁期限为20 年,租金为
每月3.35 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内,双方每三年对租金进行适当的调整。(详
情见公司同日的《公司租赁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1-004)
3、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决议通过《关于与广东泰宝聚合2
物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工厂)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泰宝公司出租两个固态聚合工厂的厂房、建筑、机器和土地,租
赁期限为10 年,租金为每月32.10 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内,双方每三年对租
金进行适当的调整。(详情见公司同日的《公司租赁合同公告》,公告编号:
2011-004)
4、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决议通过《关于召开广东开平春
晖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2011 年1 月25 日上午10: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