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春晖 公告编号:2010—024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9日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罗伟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147,322,13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25.1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1、《关于转让公司持有广发银行股权的议案》
同意147,322,132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2
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表决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持有广发银行股权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47,322,132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 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加工、产销涤纶长丝、锦纶长丝、高粘切片、瓶级切片及化纤产品;兼营码头物流经营、货物装卸(含集装箱)管理及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加工、产销涤纶长丝、锦纶长丝、高粘切片、瓶级切片及化纤产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装卸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及物业管理;酒店投资与管理;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2010年11月20日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苏启云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3
2、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按有关规定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