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1-72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
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出具的(2018)浙 01 民初 1520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事项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时任董事长违规使用印章,使公司与北
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北京华嬉云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韦俊康等共同与朱凯波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 2,500 万元,借款实际使用方为宇驰瑞德。
经朱凯波申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和 9 月 25 日出具《财产保全事项通知书》(2018)浙 01 民初
1520 号,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和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
朱凯波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津百若克”),天津百若克向公司发来关于原朱凯波案的《免除还款责任函》,免除公司在该案中的还款及相关赔偿责任。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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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及<免除还款责任函>的公告》(2021-65 号)。
二、相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杭州中院出具的(2018)浙 01 民初 1520 号之二《民事裁定
书》及《财产保全事项通知书》,经朱凯波申请,杭州中院裁定解除
对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目前解除已经办理完成。
三、截至目前公司资产的受限情况
1、货币资金受限情况
公司因违规担保事项引起诉讼,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被冻结 开户银行 截止20211025实际 冻结期限 冻结申请人
公司 被冻结金额(元)
1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7,625,607.13 2019.01.09-2021.12.31 宁波华沪
中国银行仙桃支行 2018.06.28-2022.05.27 国信保理
2 2,161,385.54 2020.12.17-2021.12.17 宁波华沪
工商银行仙桃支行 2018.06.28-2022.06.02 国信保理
3 833,559.33 2019.01.09-2021.12.31 宁波华沪
4 高升控 中信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203,605.70 2019.01.09-2021.12.31 宁波华沪
股 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
5 行 463,469.88 2020.09.28-2021.09.28 宁波华沪
6 汉口银行仙桃支行 4,362.89 2020.09.28-2021.09.28 宁波华沪
7 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 3,992.42 2020.09.28-2021.09.28 宁波华沪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 北京银行东长安街支行 1,704.68 2021.01.11-2022.01.10 高搜易
合计 11,297,687.57
2、长期股权投资受限情况
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引起诉讼,公司持有部分子公司的股权被冻
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 冻结股份比例 冻结日期 冻结申请人
1 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99.997% 2021.09.01-2024.08.31 国信保理
2 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100% 2019.06.30-2022.06.29 北洋博天
3 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 2019.07.11- 2022.07.10 北洋博天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 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 100% 2019.06.26- 2022.06.25 北洋博天
5 上海高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100% 2019.07.11- 2022.07.10 北洋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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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