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6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885,507 股,发行价格为 6.90 元/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317,109,998.3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9,098,094.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8,011,903.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全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 01710003 号)。
报告期初,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计 1,195,614,558.83 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
对 价 500,000,000.00 元 ;支 付压裂 及钻 机配 套设备 购置 款
407,602,611.57 元;支付 33 口 L 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
288,011,947.26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8,954,579.14 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5,895,185.95 元,其中:支付压
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 21,295,383.60 元;支付 33 口 L 型井及二
次压裂改造工程款 4,599,802.35 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03,214.34 元。
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21,509,744.78 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
对 价 500,000,000.00 元 ;支 付压裂 及钻 机配 套设备 购置 款
428,897,995.17 元;支付 33 口 L 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
292,611,749.61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6,359,952.02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余额 76,502,158.54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9,857,793.4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28 日分别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双塔西街支行(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475。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和“向晋煤集团支付重组现金对价 5 亿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乙方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393。该专户仅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共有 2 个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开户 银行账号 账户 初时存放金额 截至期末 备注
名称 银行 类别 募集资金余额
山西蓝 光大银 累计扣除手续费后累
焰控股 行太原 75260188000193475 募集资 1,298,011,903.32 116,289,017.06 计的利息净收入
股份有 双塔西 金专户 39,786,858.52
限公司 街支行
山西蓝 光大银
焰煤层 行太原 募集资 累计扣除手续费后累
气集团 双塔西 75260188000193393 金专户 70,934.96 计的利息净收入
有限责 街支行 70,934.96
任公司
合 计 1,298,011,903.32 116,359,952.0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5,895,185.95 元,用于支付
压裂设备及钻机设备购置款、二次压裂改造及 33 口 L 型井工程款。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有关实施
进展如下:
1、工程项目:33 口 L 型井、157 口二次压裂井工程均已完工,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4,599,802.35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2,611,749.61 元。
2、设备购置:6 套钻机设备、2 套压裂设备、1 套连续油管设备
目前均已全部采购完毕。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21,295,383.60 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28,897,995.17 元。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专项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创造合理经济价值,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保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情况下,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对部分募集资金办理了协定存款业务。
报告期内,共实现募集资金收益 905,155.59 元,且由于募集资金并未转出专户,因此收益已及时、足额存入专户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变更后项目投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98,011,903.3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