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3-49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交易内容: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煤
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能源公司”)与光大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租赁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
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
(二)、光大租赁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三)、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
于协议还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龙泉能源公
司与光大租赁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龙泉能源公司通过出售并租
回龙泉矿井井筒及巷道等自有设备,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换取当期现
金流入,龙泉能源公司在租赁期内向光大租赁公司按期支付完所有租
金后,以约定的名义货价将设备所有权转移回龙泉能源公司。本次融
资租赁金额为伍亿元人民币,期限五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同档基准利率下浮19%,租赁保证金为伍仟万元,租赁手续费为壹仟
捌佰万元,总体利率水平约为6.56%。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八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武青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一百四十三号
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吸收非银行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
(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
(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六)同业拆借;
(七)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境外外汇借款;
(九)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十一)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名称:龙泉矿井井筒及巷道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四)所在地:太原市娄烦县静游镇上龙泉村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五年;
(二)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三)租赁标的物:龙泉矿井井筒及巷道;
(四)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下浮19%;
(五)租赁保证金:伍仟万元整 (用于冲抵最后一期租金或几期
租金的相应金额);
(六)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七)租赁手续费: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本金的3.6%,期初一次性
支付;
(八)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等额本息支付;
(九)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资产所有权归光大租赁公司;
租赁期满后,光大租赁公司将租赁的资产所有权转移给龙泉能源公
司;
(十)名义货价:壹仟元整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平均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2860万元,龙泉能源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本公司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
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该融资租赁业务,会增加
企业负债,对企业资产负债率产生一定影响。融资租赁的利息会在未
来五年内增加企业的财务费用。本公司针对该融资租赁业务将确认
5.72亿元的长期应付款,该金额与本金5亿元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将在未来五年内分期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相关固定资
产并不终止确认,仍然按照原会计政策核算。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