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1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的10名董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临时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临时会议决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10票,其中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资格。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债券期限
基础期限: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
①基础期限末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而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到期。
②基础期限末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基础期限;若1个续期周期末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基础期限,直至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3)债券面值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利率确定与调整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5)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200人。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8)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9)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及分期方式、债券期限、续期选择权、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②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③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④在本次债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和备案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非公开发行、挂牌转让和备案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或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⑤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⑥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对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的发行工作。
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⑧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⑨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券发行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10票,其中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会议并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会议决定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