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勘查项目结果暨相关承诺
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锡业股份”)收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云南省个旧市卡房矿区大白岩矿段铜钨矿生产勘探报告》审查意见书(云国土资矿评审字[2017]41号)、《云南省个旧市老厂矿区风流山矿段锡铜矿普查报告》审查意见书(云国土资矿评审字[2017]42号)和《云南省个旧市老厂矿区高峰山矿段锡铜矿生产勘探报告》审查意见书(云国土资矿评审字[2017]43号),对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勘查项目的资源勘查结果予以审查认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7 号《关于核准云南锡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4,898,000
股新股。2013年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44,700,00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16.6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7,670.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41.00 万元
(不包含使用非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登记费24.4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399,729.20 万元(扣除使用非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登记费24.47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9,704.73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10万吨铜等5个募投项目,其中“个旧
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8.35亿元。“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
查项目”于2016年3月实施完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652.71万元,剩余
募集资金(含利息)在经过相关决策程序后已永久补充为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二、募投项目资源勘查结果
“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于2016年3月实施完毕后,由云南省有色
地质局三〇八队(甲级资质)编制了《云南省个旧市老厂矿区高峰山矿段锡铜矿生产勘探报告》、《云南省个旧市老厂矿区风流山矿段锡铜矿普查报告》和《云南省个旧市卡房矿区大白岩矿段铜钨矿生产勘探报告》等三个勘查报告,并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评审。2017年10月25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分别出具了上述三个报告的《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共探获333以上资源储量合计56.15万吨,其中:锡金属量23.11万吨、铜金属量32.49万吨、钨金属量0.55万吨。(根据公司资源储量管理制度,上述资源量已按年度资源勘查情况统计进入公司当年度的资源储量表中。)
三、募投勘查项目相关承诺事项
在募投项目实施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集团”)为“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出具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勘查的资源量不低于42万吨(锡资源量不低
于8万吨,铜资源量不低于34万吨),如实际勘查的资源量低于42万吨,云南
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为基础,按“差额比例”计算的金额予以现金补偿。
2、现金补偿金额的确定
现金补偿金额=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差额比例(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的确定: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按照《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量不超过8.35亿元。
(2)“差额比例”的确定:差额比例=(A-B)/A,式中:
A=(8万吨锡*折铜系数+34万吨铜),其中,折铜系数以现金补偿当年的
前3个年度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铜、锡金属均价进行折算,即折铜系数=锡
金属的3年均价/铜金属的3年均价。
B=(实际勘查的锡资源量*折铜系数+实际勘查的铜资源量),折铜系数同上。
当且仅当A大于B时,云锡集团予以现金补偿,否则不承担补偿义务。
(3)实际勘查资源量的确定。实际勘查的资源量以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资源储量为依据,资源类别为333以上(含333)。
(4)云锡集团将于本项目全部实施且完成勘查的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后的3个
月内(含第3个月)完成补偿。若应补偿而在上述确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补偿时,
云锡集团将按应补偿而未补偿的金额承担6%/年的资金使用费,不足1年的,按
实际延迟的月份计算。
(5)本次承诺生效的条件是,公司顺利完成本次发行并向项目投入不超过8.35
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
四、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共探获333以上资源储量56.15万吨,
较承诺金属量多14.15万吨。其中:锡金属量为23.11万吨,较承诺锡金属量多
15.11万吨,铜金属量32.49万吨,较承诺铜金属量少1.51万吨。
虽然铜金属量低于承诺数量,但由于锡金属量远超承诺数量,根据现金补偿额公式,A小于B(A-B=-48.50万吨),因此云锡集团无需承担现金补偿义务。综上,“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所勘查的金属量已满足云锡集团承诺的相关要求,未触发需要履行现金补偿义务的相关承诺。因此,云锡集团无需进行现金补偿,云锡集团对该勘查项目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五、非公开项目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所勘察备案的金属量超过承诺金属量,云锡集团无需进行现金补偿,云锡集团对“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审查意见书
(1)《云南省个旧市卡房矿区大白岩矿段铜钨矿生产勘探报告》审查意见书(云国土资矿评审字[2017]41号);
(2)《云南省个旧市老厂矿区风流山矿段锡铜矿普查报告》审查意见书(云国土资矿评审字[2017]42号);
(3)《云南省个旧市老厂矿区高峰山矿段锡铜矿生产勘探报告》审查意见书(云国土资矿评审字[2017]43号)。
2、2013年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锡业股
份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个旧矿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承
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