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码:2021-054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313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国家电投集团将其持有的东方能源26094.02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21-033)。
本次股份划转于11月25日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383,418,520股,本次划转股份260,94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后,国家电投集团仍持有公司2,866,624,216股,持股比例为53.25%,其实际控制的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66,311,19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3%;综上,国家电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932,935,41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4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持有260,940,200股,持股比例4.85%,为本公司第 四大 股东。 本次无 偿划 转实施 后,不 会导 致本公 司控股 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