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码:2021-053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家电投的通知,国家电投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发行完成。债券简称为“21电投E1”,债券代码为“117190”,实际发行规模为10.0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5.50元/股,票面利率为0.30%。换股期限自本次可交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交债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止。
关于国家电投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