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码:2021-052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的通
知,国家电投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8,000万股股份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用于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并对其本息偿付进行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
是否为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为 占其所 占公司
押股份 质押开
股东名称 控股股 (如是,注明 补充质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数量 始日
东 限售类型) 押 比例 比例
(股)
国家电力投 是 280,000 否 否 8.95% 5.20% 2021 年 至出质人办理 中信建投证 用于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
资集团有限 ,000 11月9日 解除质押手续 券股份有限 交换本公司股票和对本期债
公司 后终止 公司 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3,196,875,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3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80,000,000股(含本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0%,
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比例为8.76%。
三、其他相关说明
国家电投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已获得《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
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1〕72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