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6-0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
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张燕女士、屈重洋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7 票,回避表决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获得通过。上述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与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对上述两项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重工财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97828707N,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华奥路 777 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一层和二层,所属行业:货币金融服务,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重工财司(未
经审计)资产合计 6,156,895.70 万元,营业收入 44,994.25 万元,净利润 28,210.72 万元,发放贷款 1,315,471.86 万元。
重工财司共有股东 6 名,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150,000 37.5
2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93,750 23.4375
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78,125 19.5313
4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1,250 7.8125
5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31,250 7.8125
6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15,625 3.9063
重工财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的关联关系,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下称“重汽汽金”)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批
准设立的、由中国重汽控股的山东省首家汽车金融公司,现注册资本
26 亿元人民币。重汽汽金主要职能是向购车终端用户提供汽车贷款(含二手车)、融资租赁(含二手车)等金融服务,以及向经销商提
供抵质押业务、库存车辆周转贷款等金融服务。2025 年 12 月 31 日
重汽汽金从业人员 172 人。
法定代表人:黄震,注册资本:260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3586060073,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 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四层,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汽车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财务
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重汽汽金(未经审计)资产合计
2,099,187.1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365,837.90 万元,营业收入
74,833.41 万元,利润总额 19,308.58 万元,净利润 13,775.92 万元,
吸收存款 1,270,057.92 万元。
重汽汽金共有股东 4 名,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197,826.09 76.0870
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33,913.04 13.0435
3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6,956.52 6.5217
4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1,304.35 4.3478
重汽汽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的关联关系,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重工财司、重汽汽金开立结算账户,重工财司、重汽汽金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重工财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重汽汽金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金融服务。预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重工财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高于 150 亿元人民币,在重汽汽金的累计存入额及日存款余额(含利息)最高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1、重工财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和其他金融服务,重汽汽金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向公司提供存款金融服务。
2、协议期限
与重工财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期限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止,与重汽汽金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止,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3、交易金额
2026 年公司与山东重工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业务预计
预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150 亿元
存款利率范围 0.1%-2.2%
预计贷款额度 4 亿
贷款利率范围 2.11%-3.45%
授信额度 50 亿元
2026 年公司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金融业务预计
预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70 亿元
存款利率范围 0.1%-2.70%
4、定价原则
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存款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存款享有同等权利;
综合授信服务的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其它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
结算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也不高于内部其他成员单位在重工财司结算服务费标准;
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重工财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5、风险控制措施
(1)重工财司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的要求加强对重工财司存款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定期取得并审阅重工财司的月报、年报,重工财司的年报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重工财司制定与双方各项业务有关的重要控制制度、业务稽核制度等应及时抄送公司;重工财司发生需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等变更事项后,其应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核准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书面告知公司;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任何事项时,重工财司应于发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2)重汽汽金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的要求加强对重汽汽金存款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在存款期间公司将定期取得由重汽汽金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重汽汽金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于重汽汽金;重汽汽金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重汽汽金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重汽汽金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6、《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6-0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重工财司和重汽汽金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重工财司和重汽汽金的定期财务报告,对重工财司和重汽汽金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重工财司为公司提供包括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重汽汽金为公司提供包括存款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资金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重工财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78,347.53万元;在重汽汽金的存款余额为373,904.64万元,均为定期存款。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