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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中国重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2-3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68,111,600股,每股发行价为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308.7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
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70.4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138.3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617056_J0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3 月 12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以及2021年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99,653.04万元,募投项目累计已置换及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771.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37)。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会有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先
后于2021年9月和2022年3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购买了相应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现上述产品均已到期,并全部赎回。同时,将本金和收益全额存入募集资
金 账 户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8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2)。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对现阶段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将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29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且正在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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