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等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参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除限售份额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授予时业绩考核条件:
1)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行业均值;
2)2020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3)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0%;
4)2020 年 ΔEVA 大于 0。
(2)解除限售时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8亿元,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2018-2020年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归母净利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80%;
(3)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0%;
(4)2022年ΔEVA大于0。
(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3 亿元,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 2018-2020 年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3 年归母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
(3)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3%;
(4)2023 年ΔEVA大于 0。
(1)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 亿元,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 2018-2020 年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4 年归母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0%;
(3)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6%;
(4)2024 年ΔEVA大于 0。
注:1、归母净利润以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前的数据为核算依据。2、以上“归母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当年公司因融资实施发行股票或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3、2018年归母净利润数据为剔除处置云南医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41.36%股权后的数据,2018年剔除处置云南医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41.36%股权后的公司归母净利润为2990万元。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3)授予、解除限售考核对标企业的选取
南天信息属于中国证监会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类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激励计划同行业指中国证监会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类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所有境内 A 股上市公司
(剔除科创板和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 IPO 的企业),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如证监会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
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数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价,并依照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具体如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
高管人员 120~100分 99~90分 89~80分 79~70分 70分以下
考核分数
其他人员 100~90分 89~85分 84~80分 79~70分 70分以下
考核分数
个人层面解除限 100% 100% 100% 80% 0%
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达标/基本达标,则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可按照上述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达标,则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其当期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的,公司将按本计划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应在考核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
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通过人力资源部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2、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至少为五年。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