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 2013—5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北流、浦北、平乐电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收购的资产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
光凯迪”)持有的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流凯
迪”)100%股权、浦北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浦北凯迪”)
100%股权、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平乐凯迪”)90%
和收购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凯迪工程”)持有的平乐
凯迪10%股权(下称“标的资产”)。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经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评估资格)进行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1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20,712 万元,公司拟按照标的资产以上述评估价
收购。鉴于阳光凯迪是凯迪电力控股股东,凯迪工程是阳光凯迪的全
资子公司,与凯迪电力属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能否通
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公司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的步伐,统筹配置广西区域内
的生物质资源。公司决定收购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位于广西区域内资源禀赋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三个子公司,
即收购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浦北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90%股权,收购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平乐凯迪绿色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湖北
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湖北众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
众联评报字[2013]第163号,鄂众联评报字[2013]第164号,鄂众联
评报字[2013]第165号,基准日为2013年11月30日),对本次标
的进行了评估,评估后的收购价格共计20,712万元。
公司承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披露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情
况。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阳光凯迪持有的北流凯迪100%股权、浦北凯迪
100%股权、平乐凯迪90%和凯迪工程持有的平乐凯迪10%股权。上述
三家电厂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
法措施等。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收购是在上市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日趋成熟,旗下生物质
电厂,尤其是第二代生物质电厂盈利能力逐渐显现的背景下进行,本
次收购能为上市公司以较快的速度扩充产能发挥重要作用;
(二)广西是公司拓展生物能源业务的重点区域,该地区生物质资源
非常丰富,例如,北流电厂燃料供应和成本较其他区域生物质电厂具
有明显优势。收购该区域内的生物质电厂,有利于公司统筹安排、优
化配置生物质资源,为公司提升效益发挥作用。
(三)公司已拥有稳定高效的项目管理及运营团队,能够为公司规模
化发展生物质电厂提供支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