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39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公告编号:2010-47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因议案(1)、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鉴于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控股”)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在审议议案(1)、
议案(2)时,凯迪控股回避表决。凯迪控股持有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33.49%的股权,持股数为197,456,472 股。
一、会议召集的情况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0年7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根据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2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0 年8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8月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0年8月5
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0年8月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 号凯
迪大厦802 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主持人:董事长陈义龙
7、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日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89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257,720,80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3.713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 人、代表股份230,686,39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9.128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有
81人,代表股份数27,034,41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855%。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中
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82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9.2683%;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154%;
弃权431,63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716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
司十一个下属子公司(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的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81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9.2547%;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357%;
弃权427,63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709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电力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
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期限4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
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
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4)还款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
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5)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
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6)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5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
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7)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257,703,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99.993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
弃权8,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章程议案(股本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 257,165,0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9.7848%;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036%;
弃权545,43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2116%。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于振、柯伟才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6
1、2010 年7 月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0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签到、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全部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股东、董事签字的《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