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 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LLC 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LLC
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与 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 LLC(以下简称“哈
雷”)签署了《股东协议协议双方 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 LLC 和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为使公司与哈雷合作的 338CC 排量和 500CC 排量的摩托车及双方一致书
面约定的摩托车(以下简称“目标摩托车”)可在中国全面销售以及为
使双方可以在中国市场生产和销售目标摩托车开展合作而所需的必要批
准和认证,公司与哈雷合资设立浙江华美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美机车”或“合资公司”),华美机车注册资本为 250 万美元,其中公
司出资 200 万美元,占比 80%,哈雷出资 50 万美元,占比 20%。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与哈雷及 Harley-Davidson Asia Pacific
Pte. Ltd.(以下简称“哈雷亚洲”)签署了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哈雷将股东协议下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转让给哈雷亚洲,且哈雷亚洲在此
接受该转让。自生效日起,哈雷亚洲将享有哈雷在该股东协议项下的所
有权利,并应履行哈雷在股东协议下的所有义务。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与 Harley-
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LLC 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及 2021 年 10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与 Harley-Davidson
关于与 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LLC 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Motor Company Group,LLC 设立合资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已完成了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因华美机车名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核准登记时未通过,原合资公司名称改为:浙江极晟机动车有限公司,相关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浙江极晟机动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MA7DQKND08
注册资本:250 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08 日
法定代表人:孙勇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华盛路 166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