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2001年2月19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92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刊登在2001年 9 月25日
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为方便投资者认购,现就本次配股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配售发行股票: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2.76元
2、配售比例: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26,000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
体股东配股。
3、配股数量: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的数量为2,346万股。其中,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
国资字[2001]42号文批准,公司第一大股东国有法人股股东钱江集团有限公司放弃90%的配
股权,以现金认购10%的应配股份,实际配售股份的数量为396万股;境外法人股股东金狮明
钢有限公司书面承诺全部放弃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1,950万股。
4、配售对象:截止2001年10月9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5、股权登记日:2001年10月9日
6、除权基准日:2001年10月10日
7、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10月11日起至2001年10月24日止(期内证券交易营业日),
逾期不缴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8、缴款地点:
(1)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所托管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 国有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限内,到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配股手
续。
9、 缴款办法:
在股权登记日(2001年10月9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
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售股份的全部或部分;逾期未缴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股权。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其配股部分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其配股权托
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填写“钱摩A配”,交易代码为“8913”,配股价格为12.76元/股,
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至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乘以0.3后取整数;不足一股的不予认购。
(2)国有法人股股东认购其本次配售股份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有关配股缴款手续。
若投资者在2001年10月10日至2001年10月24日办理了本公司股份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
证券商处认购配股。
在配股缴款期间,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各股份托管的证
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配。每个申购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不超过其可配股数
量。
10、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根据承销协议,本次社会公众股的配售股份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国有法
人股的配售股份由光大证券以代销方式承销。对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余股由光大
证券按承销协议包销;逾期未被认购的国有法人股配售余股视为自动放弃。
11、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12、本次国有法人股配股部分,在国家出台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市流通。社会公众股配
股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结束,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之后,经深圳交易所
安排,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配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在2001年 9 月 25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报》上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配股说明书》。
本公司联系电话:(0576) 6139218
传真:(0576) 6139081
联系人:林先进 颜锋
主承销商联系电话:(010)68561122 68561452
传真:(010)68561536
联系人:赵 庆 张振兴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