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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3 深市 云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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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关于子公司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31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董2009—017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收储的相关政策,公司控股子
    公司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拟按照成都市相关规定将老厂区170 亩(净用地约
    138 亩)土地使用权交由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回并取得补偿。
    ..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土地处置,可
    以较快速度实现现金的回收,降低成都云内资产负债率,有利于构建成都云内长
    远发展的资产及财务基础,为成都云内搬迁后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按照《国有
    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相关条款预计,补偿款扣除约0.6 亿元的土地使用
    权账面摊余价值及初步统计的约0.5 亿元的搬迁损失及其他搬迁成本后,将增加
    公司2009 年及以后年度收益;针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需咨询相关中介机构
    后确定,具体收益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交易概述
    按照成都市政府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工作的安排,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
    云内动力有限公司(下称“成都云内”)于2004 年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列入成都市
    第十批东调搬迁改造企业名单。2006 年,成都云内已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重新购
    置土地以及新建厂房,目前老厂区的土地平整工作已完成。
    成都云内老厂土地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毗邻成都动物园、沙河公
    园,介于二环路与三环路之间,占地约170 亩(净用地约138 亩)。2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回购工业用
    地有关事项的批复》(成府函[2008]26 号)以及成都市相关规划,该宗地需交成
    都市人民政府目前唯一授权的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工投”)
    收回并给予补偿,以便进行整体公用系统布局及建设条件规划。经成都云内与成
    都工投多次洽谈、磋商,并取得昆明市国资委《关于云内动力处置成都云内土地
    的批复》(昆国资复[2009]366 号)同意,成都云内拟按照成都市相关规定将该宗
    土地使用权交由成都工投收回并取得补偿,并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
    偿协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资产受让方:成都工业投资集团公司
    成都工业投资集团公司为2001 年8 月经成都市政府批准成立,由成都市国
    资委管理的独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0000048722;法定代
    表人:戴晓明。主要职责是代表市政府对授权的市国有工业企业实行授权经营或
    委托经营,并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等出资人权利。经营范围涉
    及投资、融资担保、资产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等。截止2009 年9 月,注册资本
    50 亿元,总资产270 亿元。
    (二)资产出让方: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
    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是由昆明云内动力股份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票代码:000903)收购成都内燃机总厂生产性净资产后组建成立的由其控股的有
    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柴油机的生产及销售。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昆明市国资委。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
    系见下图:
    38.14%
    38.14%
    昆明市国资委
    云南内燃机厂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71.36%3
    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会因本次交易完成而成为
    本公司的关联人或潜在关联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成都云内老厂土地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毗邻成都动物园、沙河公
    园,介于二环路与三环路之间,占地约170 亩(净用地约138 亩)。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约定:在合同签订后,成都工投按
    照170 万元/亩向成都云内分三笔支付前期补偿款合计2.34 亿元:在成都云内办
    理完毕权证移交的五个工作日内,成都工投向成都云内支付首笔补偿款0.92 亿
    元;在成都云内办理完毕权证注销并提供给成都工投注销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
    内,成都工投向成都云内支付第二笔补偿款0.7 亿元;在办理完土地交付手续后
    的五个工作日内,成都工投向成都云内支付第三笔补偿款0.72 亿元;按照约定,
    成都云内将与成都工投另行协商确认土地公开出让时间,在土地成交确认且土地
    出让交易价款汇入成都工投帐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成都云内将从成都工投获
    得第四笔补偿款,具体金额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扣除前期已
    支付的补偿金2.34 亿元(170 万元/亩)及土地出让金、失地农民社保金等相关
    税费后的60%计算,预计最后一笔补偿款不超过1.56 亿元,超过1.56 亿元部分,
    按照《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东调
    搬迁企业老厂土地处置出让收入收取的有关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310 号)规
    定,全额上缴市政府。成都云内本次土地交回并取得补偿金额累计将不超过3.9
    亿元。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与目标资产相关的人员,树木的迁移等工作由成都云内负责安排;
    2、上述补偿款扣除约0.6 亿元的土地使用权账面摊余价值及初步统计的约
    0.5 亿元的搬迁损失及其他搬迁成本后,将增加公司2009 年及以后年度收益;针
    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尚需咨询相关中介机构后确定,具体收益情况公司将另
    行公告。
    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4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处置,可以较快速度实现现金的回收,降低成都云内资产负债率,
    有利于构建成都云内长远发展的资产及财务基础,为成都云内搬迁后的健康发展
    创造条件。本次土地处置并取得补偿,在扣除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后,成都云
    内预计将获得补偿总额不超过3.9 亿元。按照双方拟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
    回及补偿协议》相关条款测算,公司土地交成都工投收回所取得的补偿金额与市
    场水平相当。(该地块周边土地市场交易情况参考:按照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发布
    的土地成交情况,成都市成华区东林村1、2 组CH34(252/211):2009-056 地块成
    交价为580 万/亩,扣除相关税费后测算的最终收入约为297.83 万元/亩;成华区
    青龙场片区CH32(252/211):2008-006 地块成交价为450 万/亩,扣除相关税费后
    测算的最终收入约为231.07 万元/亩。)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