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豁免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拟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豁免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豁免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豁免控股股东收购新公司股权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作出充分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攸立
魏安力
翟胜宝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