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中鼎转 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中鼎转 2”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本年度内不行使“中鼎转 2”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中鼎转 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鼎转2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03 号”文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1,2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 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165】号”文同
意,公司 1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中鼎转 2”,债券代码“127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19 年 9 月 16 日至 2025 年 3 月 8 日。中鼎转 2 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1.99 元/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 1,213,227,0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2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根据《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鼎转 2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1.99 元/股调整为 11.79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生效。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 1,211,269,2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2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7 月 29 日。根据《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鼎转 2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1.79 元/股调整为 11.59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29 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 1,211,271,7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2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7 日。根据《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鼎转 2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1.59 元/股调整为 11.39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起生效。
二、“中鼎转 2”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中鼎转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鼎股份 股票代码:000887)自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连续十四个交易日中已有十四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中鼎转 2”
当期转股价格 11.39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4.81 元/股),若在未来连续
十六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将触发“中鼎转 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中鼎转 2”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
前赎回“中鼎转 2”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
若 2021 年 12 月 1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中鼎转 2”满足有条件赎回条款,公
司本年度内将不行使“中鼎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中鼎转 2”。
在此之后若“中鼎转 2”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鼎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截止目前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中鼎转 2”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