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877 深市 天山股份


首页 公告 天山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山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0

天山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
知,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常张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傅金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肖家祥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1、未发现肖家祥先生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2、肖家祥先生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经了解肖家祥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4、本次聘任公司总裁的
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肖家祥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总裁的提名,同意聘任赵新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意聘任赵旭飞先生、白彦先生、满高鹏先生、王鲁岩先生、刘宗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赵旭飞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同意聘任李雪芹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1、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2、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4、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赵新军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赵旭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聘任白彦先生、满高鹏先生、王鲁岩先生、刘宗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李雪芹女士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李雪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1、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2、李雪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3、董事会秘
书的提名、审议、表决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李雪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以下人员构成:

  战略委员会:常张利、肖家祥、蔡国斌、孔祥忠、陆正飞

        主任委员:常张利

    提名委员会:占磊、孔祥忠、傅金光

        主任委员:占磊

    审计委员会:陆正飞、孔祥忠、占磊

        主任委员:陆正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孔祥忠、陆正飞、占磊

        主任委员:孔祥忠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 2021-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
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确定为:2021-2023年每个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公司该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其中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四家标的公司在重组过渡期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盈利/亏损(合并口径)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标的公司的原股东享有/承担。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提高 2021-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提高分红比例让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提高2021-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提高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注册成功后,视市场利率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择机发行。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决定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有效进行,同意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660 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90 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115 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简历:

                  常张利简历

    常张利,男,汉族,1970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执行董事、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目前兼任山水水泥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及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副
理事长。自 2000 年 6 月至 2005 年 3 月历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自 2005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 2005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自 2006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裁,自 2008 年 7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自 2011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自 2011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1 年 12 月至今任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6 年 4 月至今任
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6 年 5 月至今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自 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
董事,自 2018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 2021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执行董事,自 2021 年 10
月至今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张利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常张利先生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兼执行董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