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 并购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 2021 年第 22 次会议审核通过。基于本次交易需支付现金对价,根据公
司资金情况并结合经营发展的资金使用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
申请期限不超过 7 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97,000 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
满足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之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 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贷款银行及相应额度、期限和利率、签署有关与银行 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协议等。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申请并购贷款情况
贷款主体 标的公司 贷款银行 贷款额度 担保方式 贷款期限 综合费率
交通银行北京
不超过
天山股份 南方水泥 市分行、交通 信用保证 不超过七年 不超过 3.85%
银行新疆区分
行、平安银行
北京分行、建
设银行北京市
分行、建设银
行新疆区分行
交通银行北京
市分行、交通 不超过
天山股份 西南水泥 信用保证 不超过七年 不超过 3.85%
银行新疆区分 60,000 万元
行
不超过
小计
397,000 万元
并购贷款综合费率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与银行协商确定,银行将综合
考虑贷款的银团费用、基础利率、贷款期限、借款人信用情况、贷款增信 情况确定最终实际贷款综合费率,最终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实际 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重组项目实际需求,有助于公司后
续资金使用规划和本次重组项目的实施,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
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