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吉
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
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正式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的种类和 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面值 值为人民币1.00元。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和发行时 行的方式发行。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 式发行。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
间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
行股票。 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
包括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能投在 象为包括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能
内的不超过35家特定对象。除吉林能 投在内的不超过35家特定对象。除吉
投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 林能投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
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 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及认购方 除吉林能投外,其他本次非公开发行 除吉林能投外,其他本次向特定对象
式 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 发行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具体发行
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 对象将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
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
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
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
定。 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
其中,吉林能投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 情况确定。
开发行股票总额的34%。截至预案出 其中,吉林能投认购不低于本次向特
具日,国家电投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 定对象发行股票总额的34%。截至预
市公司94,867.08万股,持股比例合计 案出具日,国家电投及一致行动人持
为34.00%。 有上市公司94,867.08万股,持股比例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合计为34.00%。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
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 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定价基准日
每股净资产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票交易总量。
量。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价格由董事会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价格由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交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 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
获得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 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 交所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商确定。若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定。若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
日内公司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 公司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
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 价格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定价基准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日、发行价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
格和定价 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 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在
原则 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 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
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 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 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
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吉林能投签订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吉林能投签订
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吉林 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
能投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 补充协议,吉林能投不参与本次向特
竞价过程,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 定对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接受其
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 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
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非公 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
开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 的股票。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未能
价格,则吉林能投同意以发行底价 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吉林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能投同意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
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作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
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资产值的较高者)作为认购价格参与
同时,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 本次认购。
相关现行有效的并适用的中国法律 同时,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
法规及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公开的规 相关现行有效的并适用的中国法律
范性规章对上述最低认购价格的规 法规及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公开的规
定。 范性规章对上述最低认购价格的规
定。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
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0%,即不超过837,062,452股(含本 的30%,即不超过837,062,452股(含
数)。发行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 本数)。发行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
整为整数。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 调整为整数。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
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