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与
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 9人,实参会董事 8人。董事廖剑波先生因公
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李铁证先生代为表决。
4.公司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参 与表决的董事占 公司全体董事人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签订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综合业绩责任书的议
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订公司
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综合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企业和县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平顺吉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88,628.0783万元。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8)。
(三)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企业广西吉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225,636.44万元。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9)。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期限为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2024-020)。
(五)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吉林
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4 月 1 日。
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1.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拟接受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