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3 年 4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6 日。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
查意见:
经审查,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