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142
关于收购松原市上元新能源
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以现金1,400万元人民币取得北
京两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松原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上元公司”)70%股权及其衍生权益,从而加快公司电源结构调整,实现新能源跨区域规模化的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松原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
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松原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 所:前郭县世纪新城小区24号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董泽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4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 号:91220721MA0Y5DRB2F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及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分布式供能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修、管理、技术服务与培训,项目工程管理及设备的制造、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生产并销售其他相关产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
截止2017年9月30日,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北京两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00 0 100%
总计 2000 0 100%
2.财务审计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松原上元公司截至 2017
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1-9月的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松原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瑞华长春审字[2017]24020123号),审计结果为总资产8,798.28万元,负债8,782.03万元,所有者权益16.25万元。
3.资产评估情况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松原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松原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2017)第359A号)。松原上元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25万元,评估价值为21.33万元,增值5.08万元,增值率为31.26%。参照审计与评估结果,交易各方协商以松原上元公司注册资本作为股权转让基础确定收购价格。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松原上元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北京两吉新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将持有的松原上元公司70%股权对应的1,400万元认缴出资权
及衍生权益转让给公司。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金1,400万元,持有松原
上元公司70%股权。根据项目生产实际需要双方同时同比例逐步注入
资本金。
增资后,松原上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400 70%
2 北京两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00 30%
合计 2000 100%
2.债权债务处理
收购后,债权、债务由松原市上元公司承继,不涉及担保转移及股东借款事宜。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
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有利于公司在吉林省内新能源发展
收购该项目 70%股权有利于扩大公司在吉林省内新能源装机规
模,促进吉林省内新能源发展。
2.存在的风险
吉林省目前虽不存在弃光问题,但随着光伏电站的大规模集中开发,未来不排除弃光限电的可能性。
应对措施:提前做好电力市场营销预判,争取有利于提高在网时间的相关政策。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投产后不因工程质量问题影响光伏电站发电效率。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松原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瑞华长春审字
[2017]24020123号)
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松原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松原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2017)第359A号)
六、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