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2 月1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10 年2 月5 日下午,在公司三
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四人,监事会主席
章宏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全权委托李春华女士进行
表决。
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公司与中电投集团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与中电投
集团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
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
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2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
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程志光
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议《关于公司接受白山、通化热电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
白山、通化热电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
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
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
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可以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所以本次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与隆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署长期煤炭购
销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
隆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署长期煤炭购销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3
隆达公司签署长期购销合同,预计2010 年采购金额不超过7.1 亿元。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拟出资参股隆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出资参
股隆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议案》,以确保公司与隆达公司签署的长
期煤炭购销协议顺利履行,同时充分利用隆达公司灵活的经营机制,
采购区域内的煤炭,在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煤炭供应的前提下,还可外
销获取收益。
五、审议《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
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
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霍林
河露天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10年采购金额不超过6.3亿元。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
法。受煤炭市场的影响,优质煤煤价起伏比较大,铁路运力也十分紧
张,加大霍煤采购量可利用霍煤在煤炭市场上的优势,保证公司电煤
的稳定供应,控制燃料成本,降低标煤单价,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
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程志光
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4
六、审议《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白山热电、
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白山热
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预计2010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50,000万
元;同意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预
计2010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关注到,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韩
连富先生、安涛先生及陈立杰先生进行了回避,与会的五名非关联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七、审议《关于2010年度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
份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吉
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同公
司的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签署300万元的《委托管
理合同》。
监事会注意到,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进行
了回避,与会的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
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5
八、审议《关于向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及通化恒泰热力
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白山鸿
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及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白山鸿成实业销售热力,2010 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
万元;同意公司向通化能源实业销售热力,2010 年预计交易金额不
超过1,300 万元;同意公司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2010
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 万元。
监事会关注到,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进行
了回避,与会的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向上述关联方销售
热力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九、审议《关于公司接受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提供日常
综合服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白
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提供日常综合服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下
属浑江发电公司与白山市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签署1,485万元的
《综合服务协议》;同意公司下属二道江发电公司与通化能源实业有
限公司签署442万元的《综合服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
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关联方
所提供的综合服务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6
的日常交易行为。长期以来上述交易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然将持续发生。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原钢先生在表决
时进行了回避,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权益。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