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33 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
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显示,2016 年 9 月,你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玩具”)原始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2.9 亿元受让友利玩具 100%股权。2017 年 10 月,你公司向友利玩具增资 1.8亿元。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你公司拟将友利玩具 100%股权以 3.2 亿元的金额转让给广州宝亨投资有限公司。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1. 说明 2016 年收购友利玩具股权后,其向你公司分红情况,以
及你公司为其提供增资、借款、担保或其他支持情况。
2. 结合你公司收购友利玩具至今,其实现的净利润、本次交易
作价、前次收购的融资成本等情况,分析你公司持有友利玩具的收益情况。
3. 结合前述问题以及友利玩具经营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或可比交易标的估值情况等,说明收购和出售友利玩具交易定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及公允性,并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
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