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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果业:出售资产公告

公告日期:2004-06-19

证券简称:赣南果业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临[2004]14号

                        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04年6月16日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燕京公司”)、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西燕京公司”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赣
州燕京公司”)22.55%股权以19,840,313.96元价格转让给北京燕京公司、将持有的赣州燕
京公司17.04%股权以15,000,000元价格转让给江西燕京公司。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
再持有赣州燕京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注册资本:667,424,509
    税务登记号:110222633646901
    主要业务:生产、销售啤酒。
    主要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9.32%。
    北京燕京公司生产、销售啤酒业务近三年不断得到发展,2003年生产销售啤酒202.7万
吨,实现净利润24,193万元,同比增长23.86%。
    北京燕京公司截至200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01,004.62万元,净资产为395,345.49万
元,200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342,772.09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94,838.02万元,净利
润为24,192.80万元。
    2、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吉安县县城白云路42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注册资本:129,511,400元
    税务登记号:36082170576609
    主要业务:制造、销售啤酒。
    主要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5.9257%;吉安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为24.0743%。
    江西燕京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现有年啤酒生产能力为15万吨,职工728人,其中各
类专业技术人员86人,生产经营发展良好,经济效益持续增长。江西燕京公司截至2003年
12月31日总资产为16,796.15万元,净资产为13,919.91万元,200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为7,907.18万元,利润总额为521.11万元,净利润为441.08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赣州燕京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6日,注册资本为8688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439.40万
元,出资比例为39.59%,北京燕京公司出资5248.60万元,出资比例为60.41%,注册地点为
赣州市张家园路58号,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啤酒。
    赣州燕京公司截至200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938.81万元,负债总额为1502.27万元,
净资产为9,436.54万元,200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7,074.3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
1,654.57万元,净利润为241.24万元。(以上数据摘自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京都会计
师事务所为该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本次转让的赣州燕京公司股权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同时,该项股权未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方
    甲方: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以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对燕京(赣州)啤酒有限责任公司2003
年12月31日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确定转让价款。
    乙方以现金19,840,313.96元受让甲方持有燕京(赣州)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的22.55%股
权,丙方以现金15,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燕京(赣州)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的17.04%股权。
    3、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丙双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
人民币17,420,156.98元(其中乙方支付9,920,156.98元,丙方支付7,500,000元)。
    所有转让手续完成后,即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过户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乙、丙双方
向甲方支付另外的50%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7,420,156.98元(其中乙方支付9,920,156.98
元,丙方支付7,500,000元)。
    4、本协议自甲、乙、丙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业务结构调整的重要步骤,这有助于解决公司资产分散、运营效
率低的问题。在业务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公司将逐步把资金投向优势产业以及战略产业,
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六、备查文件
    1、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2、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