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 银河 公告编号:2021-10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海市人民检察院 9 月 28 日出具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
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以下称“《告知书》”)【北检诉委辩/申援〔2021〕194 号】,称公司已由北海市公安局移送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公告如下:
一、《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徐宏军、潘琦等 3 人、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一 案已经收到北海市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八条之规定,被告知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本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司后续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北检诉委辩/申援〔2021〕 194 号】。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