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1-089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至
12 月 30 日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宾馆第五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宋水云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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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3人,代表
股份1,460,620,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5%。其中: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
表股份1,420,843,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5%;通过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39,777,17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1%。
2、公司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经过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45,640,56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反对548,78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弃权513,18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6,925,356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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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715,20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反对548,780股,占出席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弃权513,183股,占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
上述议案属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413,918,440股放弃了表决权。
(二)批准《关于签订<进出口业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46,120,39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反对47,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535,13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6,925,356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9,195,03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2%;反对47,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535,133股,占出席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
上述议案属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413,918,440股放弃了表决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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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郭 斌、贺伟平
(三)律师意见: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11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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