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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7-050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延长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的议
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延长至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为止。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包括本次发行的数量、定
价方式、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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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市场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
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