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ST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8-002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完成交易对价支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召开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关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2017年12月15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上公告上述议案情况。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指定媒介上披露《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完成交易对价支付,有关事项如下: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本次资产出售涉及的拟出售资产的具体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出售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41,798.50万元。
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收到了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华邦”)支付本次交易价款,共计人民币21,320万元,占本次交易总价款的51%。尚未支付的剩余49%交易对价为20,478.50万元。
依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交割审计报告,2017年4-11月,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权益变动为-11,542.11万元。该等亏损应由山西三维承担,山西三维应以现金方式返还三维华邦11,542.11万元。
综上所述,尚未支付的剩余49%交易对价扣除山西三维应以现金方式返还的过渡期权益变动,及考虑应付票据到期及应付职工薪酬偿还等原因导致拟出售资产自交割审计基准日到资产交割日净资产变动后,三维华邦应支付山西三维20,375.74 万元。
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收到上述款项及应收到的利息合计20,494.52万元,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已完成交易对价支付。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