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中国证监会复审同意,证监发字〖1997〗298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299号文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公开发行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数:社会公众股(A股)9000万股。
二、发行价格: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溢价发行价格每股7.42元人民币。
三、发行方式: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转存,每股发行手续费
0.05元人民币。
四、原内部职工股待本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期满三年后方可上市流通。
五、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有关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概要》和《发行公告》。
刊登在1997年6月6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6月6日